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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夕(前夕(第22页)这嫂子,不错!至少能听他们废话,那就是个不错的人。梁永春和马金瑞是晚上来的,因为他们是开车过来的,晚上赶到酒店,六个人一醉方休!马金瑞就像那种电视上的斯文败类。人很白,也很帅,一脸温和的笑容,但让人看一眼就觉得这家伙一定非常腹黑,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,他不仅不腹黑,还非常的老实,只能说都被这张脸给害了,主要是这货还为了衬托自己的气质,专程搞了一副金丝眼镜戴着。纯纯斯文败类。既然是结婚,伴郎服自然没可能让他们自己去弄,苏木开了自己的小金库,隔日就带着他们去买了一身,一人一身,让闫松源一阵不自在,毕竟这货一直都是穿那种二次元的廉价短袖,黄莺不止一次吐槽过这件事情,但都没能改掉他这个毛病,再说这也不能算是什么毛病,只能说,人嘛,总有自己喜欢的。有些人喜欢住大房子,有些人喜欢自己的狗窝,有些人喜欢滑雪,有些人就喜欢在家玩游戏。这是爱好。挑选伴郎服的时候,梁荷她们也来了,宋莹莹也跟着过来了,当然也少不了王元珊,她现在很喜欢跟着她们玩,每天打扫宠物店,然后下班回家,她现在其实算是义工来着。因为,现在还没工资。正式加入猫咖之后,才会有工资的。不过她并不在乎,每天骑着自己的电动车呼呼呼的走,也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。梁荷是伴娘。因为有人说,伴娘必须得是未婚的,徐佳莹的未婚朋友太少,梁荷和黄莺都可以,其实她完全可以叫其她人,但并不想麻烦别人,就只让她们来当伴娘了。这也挺好不是吗?梁荷看着梁永春,在看看苏木,心中浮出了一丝暖意。真好。终于算正式结婚了呢。王元珊坐在一旁看着,她惊奇地发现,也许梁荷也是喜欢苏木的,而梁荷的哥哥又是他的兄弟,那他们为什么会没在一起呢?她自己寻思着。这瓜,自己吃才比较有意思。梁永春他们尝试着伴郎服,梁荷去试伴娘服,黄莺并没有来,因为她现在应该还在当社畜,换岗之后,工作压力剧增,不过收入也暴增了不少。痛,并快乐着。一个月只有三千工资的你,不一定会喜欢工作,那假如把工资换成十万呢,或者二十万,三十万……也许,你就会喜欢工作了。由此看来,很多人并非不喜欢工作,只是因为收入和付出的劳动不成正比。不过黄莺也不是没跟徐佳莹吐槽过,但并没有什么用,因为徐佳莹现在要忙结婚的事情,当然没办法分担工作,再说她是老板来着,哪儿有老板给员工分担工作的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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